Lec 3分类讨论与强归纳法
Lec 3 分类讨论与强归纳法
资料依据:课程视频与 transcript · Lecture notes
TL;DR
- 分类讨论要求各情形的并覆盖全部可能,不要求各情形互斥;对每个情形分别证明同一结论即可。
- 强归纳在证明 时可使用所有更小规模的命题,特别适合子问题规模不固定减一的递归结构。
- 强归纳与普通归纳在逻辑力量上等价;它的优势是让归纳假设更贴近算法递归和分解论证的真实依赖。
一、证明技术汇总(截至本讲)
| 技术 | 目标形式 | 方法 |
|---|---|---|
| 存在性(构造) | 给出具体的 ,验证 | |
| 普遍性(实例化) | 取任意 ,证明 | |
| 直接证明 | 假设 ,推出 | |
| 逆否证明 | 假设 ,推出 | |
| 反证法 | 假设 ,推出矛盾 | |
| 归纳法 | 证 及 |
二、 分情形证明 (Proof by Cases)
核心逻辑: 对任意命题 , 为恒真式(tautology)。
因此,欲证 ,只需证:
两个情形覆盖所有可能,故 成立。
模板:
Proof. By cases on C:
Case 1: Assume C. Then P because ...
Case 2: Assume ¬C. Then P because ...
Since C ∨ ¬C is a tautology, P holds. □
2.1 示例:恒真式
Example. 是恒真式。
Proof. 按 的真值分情形:
- Case 1( 为真): 为真,故析取式为真。
- Case 2( 为假): 为真,故析取式为真。
两种情形穷尽所有可能,命题成立。
2.2 示例:Ramsey 理论
Example. 6 人中,必有 3 人互为朋友,或 3 人互为陌生人(Ramsey Theory)。
Proof. 取任意一人 ,其余 5 人每人与 要么是朋友要么是陌生人。
- Case 1( 至少有 3 个朋友):取其中 3 个朋友 。
- Case 1a: 中某两人是朋友 这两人与 构成 3 个互友。
- Case 1b: 互为陌生人 3 个互陌生人已存在。
- Case 2( 至多有 2 个朋友,即至少有 3 个陌生人):将 Case 1 中"朋友"与"陌生人"互换,完全对称,同理成立。
Ramsey 数 :保证存在 个互友或 个互陌生人所需的最少人数。
已知:,,(精确值未知)。
三、分情形证明,更通用的例子
取任意恒真式 ,
模板: 命题 P(k) 为真
Proof: Proof by cases:
- case 1: 假设 为真, 那么 P(1) 是 真 因为....
- case 2: 假设 为真, 那么 P(2) 是 真 因为....
- ....
- case k: 假设 为真, 那么 P(k) 是 真 因为....
对每个情形 分别证明 ,则 成立。这些 k 种情况是“穷尽的”(exhaustive)
著名的 多情形的例子:
经典案例
四色定理(*Four Color Theorem) :任意地图的区域可用 4 种颜色染色,使相邻区域颜色不同。
历史(非常曲折)
• 1852:Guthrie 在观察英国地图时猜想四色足够(1853 提出) • 1853:Kempe “证明”了该定理 • 1864:Heawood 发现了错误 :( • 1880:Tait 再次“证明”该定理 • 1891:Petersen 发现错误 :( • 1891:Schmidt 再次发现错误 :( • 1976:Appel 和 Haken “证明”该定理 该证明包含 1834 种情况,由计算机逐一验证,总共约 400 页打印 据说 Haken 的女儿 Blostein 还帮忙逐个手动检查 • 1989:Appel 和 Haken 修复错误并出版完整证明(未经过传统同行评审) :)? • 1996:Robertson、Sanders、Seymour、Thomas 提出更简洁的计算机证明 :)(633 个情况) • 2005:Werner 和 Gonthier 在 Coq 中形式化证明 → 更可靠的计算机验证 :):)
数学家 Martin Gardner 曾在愚人节开玩笑说:某张地图需要 5 种颜色, 链接: https://mathworld.wolfram.com/McGregorMap.html
四、强归纳法
Theorem (Strong Induction). 设 为关于 的谓词。若
- 为真;
- ;
则 。
与普通归纳法的关系:
- 普通归纳步骤假设 ;强归纳步骤可假设 全部成立。
- 二者等价——能用普通归纳证明的,强归纳也能证;反之亦然。
- 强归纳只是给了更强的出发点,实际上没有"多出"什么证明力。
五、强归纳应用示例
5.1 分块游戏
规则: 从 块积木开始,每步将一堆分成两小堆 ,得 分;直到所有堆均为 1 块。求总分。
Theorem. 任意策略,从 块积木出发,总得分恰为
Proof by strong induction on .
Base case ():游戏立即结束,得 分。✓
Inductive step: 假设对所有 ,命题成立(IH)。
对 块,第一步分为 (,)。由 IH:
化简(利用 ):
5.2 循环赛排名
问题: 人循环赛,每场决出胜负(无平局),是否总存在"胜负排列" 使得 胜 ?
Claim. 任意循环赛结果,胜负排列(beats ordering)总存在。
Proof by strong induction on .
Base case ():空列表即为胜负排列。✓
Inductive step: 设对所有 命题成立(IH)。
对 人,任取一人 :
- :胜过 的人的集合()
- :负于 的人的集合()
由 IH, 和 内部各自存在胜负排列 和 。
构造排列:。
- 胜 ();
- 胜 ();
- 其余相邻关系由各子排列保证。
故此排列是合法的胜负排列。
六、 关键术语速查
| 英文 | 中文 |
|---|---|
| Proof by cases / exhaustion | 分情形证明 / 穷举证明 |
| Tautology | 恒真式 |
| Ramsey Theory | Ramsey 理论 |
| Four Color Theorem | 四色定理 |
| Strong induction | 强归纳法 |
| Induction hypothesis (IH) | 归纳假设 |
| Beats ordering | 胜负排列 |
| Round robin tournament | 循环赛 |
我的理解
我的理解
分类的质量决定证明的难度。好的分类由能直接触发已知引理的结构特征决定,而不是把对象平均切成若干块;Ramsey 例子中按一个顶点的边颜色分类正是因为鸽巢原理可以立即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