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c 2 反证法与数学归纳法
资料依据:课程视频与 transcript · Lecture notes
TL;DR
- 证明方法应当跟随命题的逻辑形式:存在命题需要构造见证,全称命题需要对任意对象论证,蕴含可用直接法或逆否法。
- 反证法假设待证命题的否定,并从中推出矛盾;关键是说清矛盾与哪个既知事实或公理冲突。
- 数学归纳法用基础情况和归纳步骤覆盖无限多个自然数命题;归纳假设必须足以推出下一个实例。
一、逻辑推导规则
定义
推导规则(inference rule)是将若干真命题组合推出另一真命题的规则。
⊢ 为 推导符号 / 证明符号(turnstile)
常用推导规则:
| 名称 | 形式 |
|---|
| 肯定前件推理 | P⟹Q,P;⊢;Q |
| 否定后件推理(通过否定结果来否定前提) | P⟹Q,¬Q;⊢;¬P |
| 传递性 | (P⟹Q)∧(Q⟹R);⊢;P⟹R |
| 反证规则 | (¬P⟹false);⊢;P |
证明书写规范:
- 每步推导必须清晰,注明所用已有命题
- 避免恐吓式证明("Obviously…"、"Clearly…"、”显然成立“)
- 基础数学事实可直接使用,无需逐条引公理
二、基本证明技术
2.1 存在性证明
证明 ∃x∈S.;P(x):直接构造一个满足条件的具体值。
Example. ∃n∈N,n≥10 and isPrime(n)。
Proof. 取 n=17,17 是质数且 17≥10。■
2.2 普遍性证明
如果我们要对一个集合中的所有元素证明某个结论,就不能只靠一个例子。
证明 ∀x∈S.;P(x):引入任意元素 x∈S(不作任何额外假设),证明 P(x)。
Example. ∀x∈R,x2−6x>−10。
Proof. 设 x 为任意实数,则 x2−6x+9=(x−3)2≥0,故 x2−6x≥−9>−10。■
2.3 证明蕴含式:直接法
证明 P⟹Q:假设 P 为真,推导出 Q。
Example. 若 n 是 10 的倍数,则 n 是 2 的倍数。
Proof. 设 n=10k,则 n=2(5k),故 n 是 2 的倍数。■
2.4 证明蕴含式:逆否证明法
证明 P⟹Q 等价于证明 ¬Q⟹¬P。
Example. 若 n2 为偶数,则 n 为偶数。
Proof. 证明逆否:若 n 为奇数,则 n2 为奇数。设 n=2k+1,则
n2=(2k+1)2=4k2+4k+1=2(2k2+2k)+1
为奇数。■
三、反证法
证明 P:假设 ¬P,从 ¬P 推出矛盾(contradiction)⊥,则 P 成立。
本质上是推导规则 (¬P⟹false)⊢P 的应用,又称间接证明(indirect proof)。
Example. 2∈/Q。
Proof by contradiction. 假设 2∈Q,写成最简分数 2=a/b(gcd(a,b)=1)。
a2=2b2⟹a2 为偶数⟹a 为偶数
设 a=2c,代入得 4c2=2b2⟹b2=2c2⟹b 为偶数。
a,b 均为偶数,与 gcd(a,b)=1 矛盾。⇒⇐ ■
四、证明大纲
思路: 在真正动手推导之前,先根据命题的逻辑形式机械地拆解证明目标。
Example. 定理:∀n∈Z,F(n)⟺B(n+1)。
Proof Outline:
取任意整数 n;需证 F(n) iff B(n+1)。
方向一:假设 F(n) 为真,[TODO: 证明 B(n+1)]
方向二:假设 B(n+1) 为真,[TODO: 证明 F(n)]
只要命题形式明确,无需了解 F,B 的含义就能写出大纲。
五、数学归纳法
设 P(n) 为关于 n∈N 的谓词。若
- P(0) 为真(base case);
- ∀n∈N,P(n)⟹P(n+1)(inductive step);
则 ∀n∈N,P(n)。
归纳步骤中,"假设 P(n) 为真"称为归纳假设(induction hypothesis, IH)。
5.1 标准示例
Example. ∀n∈N,1+2+⋯+n=2n(n+1)。
Proof by induction.
Base case (n=0):LHS =0,RHS =0。✓
Inductive step: 设 P(n) 成立(IH),则
∑i=0n+1i==n(n+1)/2 by IHi=0∑ni+(n+1)=2n(n+1)+(n+1)=2(n+1)(n+2)
即 P(n+1) 成立。由归纳原理,P(n) 对所有 n∈N 成立。■
5.2 强化归纳假设
有时原命题直接作为 IH 无法推进,需要加强(strengthen)。
Insight. 更强的归纳假设 ⇒ 归纳步骤的起点更强,反而更容易证明。
Example. 2n×2n 棋盘(去掉任意一格)可用 L 形三格骨牌(L-tromino)无重叠覆盖。
- 弱 IH P(n):"可覆盖 2n×2n 棋盘,去掉中心附近某格"——归纳步骤无从推进。
- 强 IH Q(n):"可覆盖 2n×2n 棋盘,去掉任意一格"。
Proof of Q(n) by induction.
Base case (n=0):只有 1 格,去掉后无需覆盖。✓
Inductive step: 设 Q(n) 成立。对 2n+1×2n+1 棋盘,设去掉格子 (i,j) 在左上象限。在棋盘正中放一块 L 骨牌,覆盖其余三象限各一格;再对四个 2n×2n 子棋盘分别应用 Q(n),各去掉一格(左上去 (i,j),其余去已被骨牌覆盖的格)。■
结论: Q(n)⟹P(n),故 P(n) 对所有 n 成立。
关键在于找到合适的 IH,这是一个技巧性很强的过程
六、关键术语速查
| 英文 | 中文 |
|---|
| Inference rule | 推导规则 |
| Modus Ponens / Tollens | 假言推论 / 拒取式 |
| Proof by contradiction | 反证法 |
| Indirect proof | 间接证明 |
| Mathematical induction | 数学归纳法 |
| Base case | 基础步骤 |
| Inductive step | 归纳步骤 |
| Induction hypothesis (IH) | 归纳假设 |
| Strengthen the IH | 强化归纳假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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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理解
我的理解
反证和归纳都不是话术模板:反证要追踪否定后的逻辑后果,归纳要找到能在相邻规模之间传递的性质。当归纳步走不通时,先考虑加强命题,而不是放弃归纳。